张斌 律师

中越法律比较研究 · 2026-10-12

赴越投资七阶段清单:从立项到运营怎样验收

把中国出境与越南准入、建设、运营、融资、争议和退出放在同一项目时间线上,按下一行动是否具备主体、资金、授权和许可条件验收。七阶段是项目管理建议,不是统一行政办理清单。

作者:张斌
研究核验基准日:2026年10月12日
内容更新:2026年10月12日

赴越投资可以按决策、设立、建设、运营、融资并购、争议与退出七个阶段组织,但实际事项常常并行或反复发生。阶段划分的用处,是在付款、开工、用工和交割之前,检查下一行动是否已有合法主体、资金路径、有效授权和必要许可。取得一张证书,通常只能证明其中一项条件。

以下七阶段是依据本系列研究提出的项目管理建议,不是越南行政机关发布的统一办理清单。具体项目的行业、地点、投资形式、实际控制链及办理日期,都会改变程序;管理分工也不能转移企业和管理人员的法定责任。

第一阶段 让决策文件反映真实交易

立项时先说明最终经营地、业务、直接及间接控制链、资金来源和拟取得的权益。新设公司、收购股份、买资产、提供贷款或担保,触发的义务各有区别。中国2026年《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》第2、12—15条涉及境外权益、登记报告、安全审查及相关合规,越南准入资格不能代替中国资金出境程序。〔法源1〕

这一阶段建议交付交易结构、资金安排、两国程序及税务退出假设四项说明。必要批准被当作交割后补件、出资不能按期到位、目标无权处分,或收益依赖未经证实的税收及原产地承诺时,应暂停相应不可逆付款,调整条件或交易路径。中间控股层的存在不能自行消除两国监管义务。

第二阶段 将市场 公司和项目条件分开

越南投资法第7条的一般有条件经营行业,与第8条的外资市场准入,解决不同问题。第19条允许特定先设企业后办IRC的安排,但设立时仍须符合市场准入;主张批准、IRC、企业登记及专门许可应分别判断。股权并购还需另查第21条触发,不能强行套用新设公司顺序。〔法源2〕

这一阶段的验收,应包括公司登记、适用项目和行业条件、资本账户、受益所有人资料、签字权限及出资时间表。越南有限公司设立出资通常受90日规则约束,法定扣除范围和欠缴后果应按企业法核定;不能把筹资、开户或中国手续延迟自行加入宽限。〔法源3〕

96/2026原文第72条第4款还规定先设路径的12个月IRC期限和项目实施边界,这与出资时钟并行。原研究发现96号“部分失效”元数据,但尚未定位使具体条款失效的完整官方依据,不能断言该款已失效,也不能认证全部程序从未改变。申报前应核办理日条文和有权机关程序。〔法源4〕

第三阶段 把土地 建设和投产连成权利链

土地审查宜从上游取得文件、缴费方式、用途期限和转租权限开始,再核租约、抵押查封、建筑合法性及实际使用。买入项目公司股份不会自动重置其用地历史。矿产等特殊项目还应独立识别资源许可与恢复责任,不能以土地证概括全部权利。

开工和投产分别检查规划、环境、消防、建设及承包资格等适用要求。许可豁免应留存法条和事实依据,而不是在表格中留空。项目验收文件还应记录合同签署、设计批准、开工及变更日期,识别新旧规则如何适用。详细法律依据可与土地篇(第14篇)、建设篇(第15篇)及环境篇(第29篇)配合使用。

第四阶段 让经营记录支持持续合规

运营阶段建议围绕真实业务建档。同一服务费可能涉及合同履行、税务扣除、扣缴、关联交易及外汇;同一员工又涉及合同、工作许可、保险、个税及数据。各项资料应能相互核对,但不能将其中一份批准或缴费证明替代所有义务。

采购与销售记录宜连接合同、发票、验收、付款和物流;人事记录则区分雇主、实际工作地点、许可及保险类别。EPE库存、设备用途、内销和外协另有海关条件,原产地也要依产品和目的市场规则判断。发生争议或检查时,未依法停止的工资、税务、许可及报告义务仍需继续管理。

第五阶段 交割前同时检查资金与控制

增资、股东贷款、银行融资和股份收购对价应先分类,再核公司决议、投资登记、账户、外债及税务。汇款进入账户不当然完成出资,借款登记也不能替代资金用途合法性。公众公司、上市公司和金融特许主体还可能增加证券或行业程序。

交割验收建议分别记录必要批准、成员股东登记、价款支付、项目及许可更新、董事与代表更换、银行权限和资料交接。它们未必同日发生。历史责任、土地限制或资金性质不明时,应将问题放入先决条件、披露及赔偿安排;合同安排不能替代依法须先完成的程序,详见第38篇。

第六阶段 按争议对象安排程序

危机处置可同时检查行政、民商、刑事、证据数据和执行持续经营五条线,具体案件仅启动实际相关部分。补税决定、合同欠款、员工解除和刑事调查不能共用一个期限;某一线的和解或胜诉,也不必然终结其他责任。

企业宜先保全原始文件、送达记录和资产线索,再核有权机关、救济期限及临时措施。越南新执行法的申请机关、时效及旧案过渡,应与外国文书承认分开管理。把执行目标提前放入合同和争议方案,有助于避免取得权利文书后才发现没有适当实现路径。〔法源5〕

第七阶段 以责任状态验收退出

股权转让、项目出售、减资、普通解散、恢复和破产各有条件。不能清偿时应评估恢复破产程序及申请义务,不能用普通注销掩盖债务;越南新法的债权申报和旧案过渡还需要独立时间表。〔法源6〕

退出完成建议分别由负责人确认:合同和担保如何处理,登记及许可如何变更,员工与税关义务如何结清或保留,资产和资金如何交付,未决责任和档案由谁继续负责。存在保全、保证、税务争议或欠资责任的,应写明主体和下一节点,避免只填写“项目结束”。

七阶段之间最有价值的共同记录,是事实依据、适用版本、负责人、截止日期、完成证据和未决问题。2027年待生效法律以及限期规则到期应列入更新日历,不能提前作为现行办理依据。这样的项目台账可以持续使用,但每项具体法律判断仍要回到事实、文件和实施日。

主要法源与延伸阅读

法源1 中国《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》商务部公布文本,国务院令837号,第2、12—15条等,2026年7月1日施行。
https://dm.mofcom.gov.cn/sqfb/art/2026/art_7a287557bae04bb9a951e5410e3c1582.html

法源2 越南143/2025/QH15号《投资法》官方全文,第7—8、19—21、24、26、29、51—52条;66.17/2026/NQ-CP临时清单须按适用期并读。
https://datafiles.chinhphu.vn/cpp/files/vbpq/2026/01/luat143-2025.pdf
https://congbaocdn.chinhphu.vn/180507251028987904/2026/5/29/469565-1780020375_v1_1780042421_signed.pdf

法源3 越南企业法67/VBHN-VPQH官方合并文本,有限公司第47、75条及相关组织规定。
https://congbaocdn.chinhphu.vn/CongBaoCP/CongBao/2025/8/45864/58268-1-1105-1106.pdf

法源4 96/2026/NĐ-CP原始官方公报,第72条第4款;其“部分失效”元数据关系尚未全部定位,原始文本不是无保留现行性认证。
https://congbaocdn.chinhphu.vn/180507251028987904/2026/4/15/469246-1776231901_v1_1776237499_signed.pdf

法源5 越南106/2025/QH15号《民事执行法》,第32、34、116条。
https://congbao.cdnchinhphu.vn/180507251028987904/2026/1/23/106signed-1769138719665511309712.pdf

法源6 越南142/2025/QH15号《恢复与破产法》,第5、38、55、87—88条。
https://congbao.cdnchinhphu.vn/180507251028987904/2026/1/27/142signed-17694806700781867490897.pdf
本文为比较法研究与一般实务讨论,不构成针对具体项目的法律意见。研究核验基准日为2026年10月12日;交易实施时应核对适用版本、过渡规定和地方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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