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斌 律师

中越法律比较研究 · 2026-10-12

中国经验如何用于越南:比较结论证据边界与更新路径

本系列以六项可检验命题总结研究:制度差异可用于具体决策,但来源权重、立法动因、实践差异大小和制度效果仍须补证。文章列出版本缺口、案例不足与未来法更新路径。

作者:张斌
研究核验基准日:2026年10月12日
内容更新:2026年10月12日

中国经验能够帮助赴越企业提出问题、组织证据和管理交易,但具体期限、机关、权利客体及救济条件必须逐项核对。本系列的结果,既包括可以确认的规则差异,也包括被反例否定的概括,以及证据尚不足的判断。把这三类结果一起保留,才能知道哪些经验可以使用,哪些结论仍应等待资料。

以下用研究开始时提出的H1—H6六项命题作总结。这些编号只是便于对应原问题,不代表已经证明了六个宏观结论。文章承接前39篇的具体规范与案例,同时说明下一阶段应先更新什么。

H1 多源历史可以解释问题 无法直接计算权重

古代共同法律资源、殖民时期概念和编纂、革命后的组织重构,以及国际承诺,均为查明越南制度提供线索。1931年《北圻民律》起草报告和双语原刊,可以观察法国概念与本地制度选择;原刊词表则提供术语在特定时期的含义。〔法源1〕

这些材料不能自行证明同一词语一直保持到2026年的同一法律功能,更不能计算“某一来源贡献了多少制度差异”。当前民法、土地和职业制度可能经过重新组合。H1作为多源检索框架得到部分支持,关于差异主要由特定历史层决定的强命题仍证据不足。

进一步研究应为选定概念连接定义、权利结构、适用主体、救济及变更理由,记录沿用、断裂和反向证据。历史名称相同只能作为检索起点,不能代替当代权利判断。

H2 特定外部承诺重要 总体立法动因仍未验证

WTO、CPTPP和EVFTA等为越南带来可以逐条识别的市场准入、劳动和知识产权义务。中国同样受到WTO、RCEP等承诺影响,不能将越南全部改革归于外部履约,将中国修法全部归于内部治理。条约资格及适用范围必须分别确认。〔法源2〕

越南2025—2026年的机构、地方治理和程序改革,也包含不能仅用FTA解释的国内内容。〔法源3〕 本系列尚未建立两国同领域、同期间立法事件的完整样本与动因编码,因此不确认“多数立法由何驱动”,不以修法时间接近替代因果证据。

实务上的可用结论是:先问哪项条约对该投资者、交易和时期适用,再问通过国内法、行政程序或争端条款产生什么权利。中资企业可以受益于普遍改革,并不当然取得CPTPP投资者身份或相应仲裁请求权。

H3 文本与实践差异的大小尚不能排名

资本出资期限、土地付租与抵押客体、技术登记效力、诉讼期间、仲裁分类、执行机关和法人犯罪范围,都存在明确文本差异。即使办案方式完全一致,这些规则也可能导向不同路径,不能先假设文本差异无关紧要。

本系列形成四张双方官方文本已核比较卡,但并非统一事实、争点和程序的样本。土地案例显示特定可诉性机制趋同;劳动、竞业和信用证案例还存在请求权或审理阶段差别。四张卡不等于原定24组严格配对已经完成,24个目标槽位仍有未满足项。〔法源4〕

没有总体分母、统一差异尺度和最终执行资料,就不能计算实践差异占比、胜诉率或风险概率。下一阶段应问:在控制主体、行业、时期和程序后,哪些结果可由文本解释,哪些仍需证据、裁量、资产或办理过程解释?答案也可能是无法识别原因。

H4 版本风险明确 立法模式不能绝对二分

把越南描述为只整体重订、中国描述为只渐进修正,已被两国的局部修法、全文修订及多法整合反例否定。相对频率仍须完整样本;可以确定的是,跨法修改、分段生效、临时规则和旧案过渡共同造成版本风险。

96/2026/NĐ-CP是需要保留的具体缺口。国家法库出现部分失效提示,但原研究未取得能完整对应“何文件、何条、何日起改变何款”的官方材料。因此,既不能推定全部条款仍未经变化,也不能猜测第72条等已经失效。具体办理须补齐目标条款的效力关系。〔法源5〕

版本管理应保留合同、行为、申请、裁判和执行时间,区分原法、修法、合并文本与实施规则。新合并文本可能纳入尚未生效的变更,历史案件也不能倒用2026年新法。

H5 类推边界可以使用 因果判断仍需行为证据

资本真实性、授权链、原始记录、现金流预警和资产调查的工作方法,可以作为中越共同的问题框架。越南有限公司90日出资、中国五年认缴,以及劳动解除、土地抵押、技术登记和撤裁期限等具体规则,则必须各自查明。〔法源6〕

但规则差异只能证明误用的可能性,不能证明所有纠纷主要由中国经验误类推造成。要判断因果,还需最初法律假设、实际行动、发现问题的时间和结果,并排除事实失真、资金不足、合作方违约及监管变化等解释。

因此,本系列交付的是有规范依据的容易误判问题清单,供企业修改模板、提出尽调问题和设置交易条件使用;它不是经过统计的高频风险排名,也不代替项目事实核查。

H6 制度组合存在分化 不据条文评定优劣

共同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,没有使国家机关权限、法院组织、执行归属及律师资格安排变成一一对应。越南执行法所呈现的国家执行机关和事务所安排,与中国法院执行体系具有可核实的结构区别。〔法源7〕

这支持一个具体提醒:不能把中国机关层级和程序名称直接搬到越南。与此同时,行业自律与国家监督、成文法与裁判指引,在两国都存在不同组合。仅凭代表比例、法院层级或培训期限,不能测量实际权力、司法独立或律师质量,更不能据此排列救济效率。

后续先更新会改变行动的依据

更新宜分三步:先闭合影响现行办理的法源关系,尤其96号缺口;再补24槽位需要的双方原件、程序后续和执行结果;之后建立同期间、同领域的立法和实施数据。新闻或评论暂时无法被原件核实的,继续保留候选地位。

已公布的未来节点应另列日历。2026年10月18日外资贸易新令、12月1日反洗钱与外汇等修法,应按各自过渡切换;2027年3月1日投资、油气、海关和技术等相关修法,不能提前用作2026年实体判断。限期规则还须检查提前终止,而非只等统一到期日。〔法源8〕

本系列能帮助建立双边义务地图、识别法定主体和检查项目节点;七阶段流程仍是管理建议,具体行政清单须依项目确定。它不能替代合同、土地证、许可证、税关数据和真实案卷的审查。保持旧版快照、记明变更依据和结论边界,才使比较研究能在下一次付款、开工、交割和退出时继续发挥作用。

主要法源与延伸阅读

法源1 1931年《北圻民律》双语原刊扫描件,起草报告罗马页III—VII及术语附表282—291页;历史原件,不是2026现行法。
https://revues.vietnamica.online/livres/wp-content/uploads/2021/12/ANONYME-Code-civil-a-l-usage-des-juridictions-indigenes-du-Tonkin.pdf

法源2 WTO越南成员资料、CPTPP保管国资料、欧盟EVFTA协议页,资格、承诺与救济须逐项判断。
https://www.wto.org/english/thewto_e/countries_e/vietnam_e.htm
https://www.mfat.govt.nz/en/trade/free-trade-agreements/free-trade-agreements-in-force/cptpp/cptpp-overview
https://policy.trade.ec.europa.eu/eu-trade-relationships-country-and-region/countries-and-regions/viet-nam/eu-viet-nam-agreements_en

法源3 越南203/2025/QH15修宪决议,及72/2025地方政府组织法,支持具体组织改革,非总体动因统计。
https://xaydungchinhsach.chinhphu.vn/nghi-quyet-203-2025-qh15-sua-doi-bo-sung-mot-so-dieu-cua-hien-phap-nuoc-cong-hoa-xa-hoi-chu-nghia-viet-nam-119250616181735552.htm
https://xaydungchinhsach.chinhphu.vn/toan-van-luat-so-72-2025-qh15-to-chuc-chinh-quyen-dia-phuong-119250618161434371.htm

法源4 越南10/2016/AL判例与中国指导案例22,有限程序功能对照;其余三卡及候选材料见第35篇、第36篇。
https://tapchitoaan.vn/index.php/an-le-so-10-2016-al
https://www.court.gov.cn/shenpan/xiangqing/6006.html

法源5 96/2026/NĐ-CP原始公报与法库列表的效力提示,部分失效条款对应关系仍待补齐。
https://congbaocdn.chinhphu.vn/180507251028987904/2026/4/15/469246-1776231901_v1_1776237499_signed.pdf
https://vbpl.moj.gov.vn/TW/Pages/vanban.aspx?Page=7&cqbh=1&dvid=13

法源6 越南企业法67/VBHN-VPQH,第47、75条;中国《公司法》2023年修订全文,第47条及相应过渡另见第10篇。
https://congbaocdn.chinhphu.vn/CongBaoCP/CongBao/2025/8/45864/58268-1-1105-1106.pdf
https://www.samr.gov.cn/zw/zfxxgk/fdzdgknr/fgs/art/2023/art_067c072db6ef4679a2e0180996be4cf8.html

法源7 越南106/2025/QH15号《民事执行法》,第17、26—27、32、115—116条;中国《民事诉讼法》,第235、239条等。
https://congbao.cdnchinhphu.vn/180507251028987904/2026/1/23/106signed-1769138719665511309712.pdf
https://cicc.court.gov.cn/html/1/218/62/83/443.html

法源8 342/2026/NĐ-CP外资贸易新令,第44—45条;140/2026外汇合并文本的23/2026生效脚注;24/2026/QH16修法,第1—3条。另见10/2026新油气法官方元数据、11/2026海关修法官方说明、20/2026技术转让修法元数据;2027年具体转换仍须逐项复核。
https://congbaocdn.chinhphu.vn/180507251028987904/2026/9/17/470390-1789442778_v1_1789606993_signed.pdf
https://congbaocdn.chinhphu.vn/180507251028987904/2026/9/25/470553-1790327505_v1_1790330257_signed.pdf
https://congbaocdn.chinhphu.vn/180507251028987904/2026/9/22/470458-1789728207_v1_1790039272_signed.pdf
https://chinhphu.vn/?classid=1&docid=219367&orggroupid=1&pageid=27160
https://xaydungchinhsach.chinhphu.vn/truong-hop-nao-nguoi-khai-hai-quan-duoc-thuc-hien-khai-bo-sung-119260910111858705.htm
https://chinhphu.vn/?classid=1&docid=219488&orggroupid=1&pageid=27160
本文为比较法研究与一般实务讨论,不构成针对具体项目的法律意见。研究核验基准日为2026年10月12日;交易实施时应核对适用版本、过渡规定和地方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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