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录
导论
在签订合同之前,交易已经开始
第一编
关系有次序:市场主体的社会位置
一、谁是"自己人":经济合作的边界
二、家、宗族与企业:不同层次的经济共同体
三、称谓背后的经济秩序
四、非对称互惠:照顾与忠诚的交换
第二编
信用有层次:机会与资本如何流动
五、三种信用如何共同运作
六、介绍人的位置
七、圈内与圈外的交易成本
八、五种资本与看不见的义务
第三编
地方有规则:土地、村社与项目经济
九、村社如何进入现代市场
十、软规则与正式制度怎样相遇
十一、土地为什么具有多重价值
十二、从农业空间到工业园区
第四编
组织有边界:企业成长与关系风险
十三、老板的企业如何成为组织的企业
十四、带着乡土进工厂
十五、关系重组为什么成为经营风险
十六、合作破裂之后
第五编
跨境有差异:中国经验的适用边界
十七、为什么"我懂关系"容易成为误判
十八、三种跨境关系场景
十九、外国资本能够进入多深
二十、从个人依赖到稳定合作
第六编
转型有多条路径:乡土秩序的延续与改变
二十一、市场化为何可能强化某些传统联系
二十二、城市、平台与新一代经营者
二十三、差序关系、科层组织与市场规则
二十四、从有限信任到广泛合作
结语
理解关系,也理解关系的边界
参考文献
写作说明
本文依据《乡土越南经济学》修订大纲展开,理论支点来自《差序格局的中越比较》一文。文中援引的文献、历史事实与比较判断,正式发表前须逐项核验;文中的交易情境均为示意性设想,不指向任何真实当事人;论文中关于越南商业伙伴信任形成周期的"两至三倍"之说,属于非系统采样的执业观察,本文不将其作为定量结论使用;文中涉及具体法律、法规名称及监管机构的表述,均为背景性说明,不构成法律意见,且须以援引时点现行有效的文本为准,正式发表前作者将按执业惯例逐条复核相关法律状态。
导论
在签订合同之前,交易已经开始
设想一笔再普通不过的跨境合作。一家外国企业打算在越南北部设立工厂,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当地经营者。第一次见面,双方交换名片,各自寒暄;第二次见面,对方带来另一位被称作"叔叔"(Chú)的人,说他在当地"很熟";第三次,饭桌上谈到了土地、用工、供应商,却几乎没有谈到价格。几周乃至几个月之后,正式报价、条款谈判和签约才依次出现。回头看,这笔交易在合同出现之前,已经过了一轮又一轮筛选:谁被介绍给谁,谁有资格听到哪些信息,谁的话可以被当作承诺,谁的沉默意味着婉拒。
传统的经济分析习惯从价格、成本与合同出发,把交易视为两个独立主体在市场上的相遇。但在许多社会里,市场并不是一块空地,人们带着自己的家庭、亲属、同乡、师友和地方声誉走进市场。同一份合同,交给不同的人,实际的约束力并不相同;同一句"没有问题",出自不同的位置,含义也可能相去甚远。要理解这些差异,就不能只看交易本身,还要看交易发生的社会位置。
本书的核心问题因此可以表述为:当家庭、宗族、村社与长幼秩序进入现代市场之后,它们如何影响谁与谁交易、资源向谁流动、利益如何分配,以及风险最终由谁承担?
《差序格局的中越比较》一文主要讨论社会结构的异同:中越两国共享儒家伦理与精耕农业的历史基底,但在宗族实体性、"自己人"边界的弹性、村社自治的强度以及长老权力的语言—身体锁存等方面,呈现程度不同的差异。本书在此基础上继续追问这些结构产生的经济后果。全书主线可以概括为:关系位置 → 信任与义务 → 资源配置 → 企业组织→ 收益与风险分配 → 制度转型。
在展开之前,需要先厘清三个容易混同的概念。差序格局解释亲疏远近及相应义务如何排序;关系网络描述人与人通过什么路径连接;关系资本则指这些联系在特定条件下能够动员的资源。三者相互联系,却不能互相替代。认识一个人,不等于能够动员他的资源;被亲切地称作"哥"或"叔",也不等于进入了对方的核心圈层。
还要交代一条观察原则。研究"关系"的著作,最容易陷入两种偏差:一是把关系神秘化,仿佛一切结果都由"关系"决定;二是把关系污名化,仿佛它只是制度不完善时的病态残余。本书既研究关系发挥作用的交易,也研究关系不重要、关系失效以及制度能够独立支持合作的交易,并且始终追问同一个问题:关系降低的成本,由谁受益,又由谁承担?
第一编
关系有次序:市场主体的社会位置
一、谁是"自己人":经济合作的边界
经济合作的第一道门槛,是判断对方属于哪一类人。接触、熟悉、信任与共同承担风险,是四种不同的关系状态。认识一个人,只意味着信息上的接触;熟悉一个人,意味着对其习惯与言行有了预期;信任一个人,意味着愿意在一定范围内让渡自己的风险;而共同承担风险,则意味着在对方失败时自己也会受损,并且双方都清楚这一点。许多合作纠纷的根源,恰恰在于一方以为自己已经走到了最后一步,另一方却还停留在第一步。
越南语中有一组值得留意的区分:陌生人是"外人"(Người ngoài),泛泛相识者是"熟人"(Người quen),关系较近者是"亲近人"(Người thân),而家人则是"自家人"(Người nhà)。在《差序格局的中越比较》的观察框架里,越南"自己人"的核心层倾向于限定在真实的血缘与姻亲关系之内,从熟人走向亲近人,通常需要较长时间的信任累积;而在中国的商业语境中,结拜、认干亲、"兄弟"称谓等拟制血缘机制,使外部成员有可能较快被吸纳进核心圈层。这是相对强度上的差异,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划分——中国也讲究血缘,越南也有干父母(cha mẹ đỡ đầu)之类的拟制亲属制度。
但这里必须避免一个陷阱:不能预设越南人的信任规则全国一致。红河三角洲的村社传统,与湄公河三角洲的拓荒移民传统不同;河内的机关干部、胡志明市的民营企业主、工业园里的外来务工者,各自的圈层边界也不相同。圈层边界会随行业、地区、代际和利益而变化:在一个高度依赖政府项目的行业里,边界可能更多围绕职业与地缘经历划出;在一个跨区域贸易行业里,共同的生意伙伴可能成为比同乡更有分量的信任来源。
因此,本书对"自己人"的处理,是把它从文化印象转化为可检验的问题:一位外部成员需要经历什么,才能被当作核心合作者?这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,需要谁来担保,又会在什么情况下中断?只有把这些问题拆开,"自己人"才能成为经济分析的变量,而不只是一个描述性的标签。
二、家、宗族与企业:不同层次的经济共同体
谈到越南的经济组织,人们常常想到"家族企业",但这个词过于笼统。核心家庭、扩展家庭与宗族(Họ)是三种不同层次的共同体,它们与企业的关系也不同。核心家庭通常是日常消费与储蓄的单位;扩展家庭在婚丧、置业、子女教育等重大事项上提供互助;宗族则通过族谱(Gia phả)、祠堂(Nhà thờ họ)、族长(Trưởng tộc)和祭祖日(Giỗhọ)维系更广泛的认同。
在越南北方乡村,扩展家庭与宗族即便在集体化时期被削弱,仍在仪式与伦理层面延续,并在革新开放(Đổi Mới)之后出现明显复兴。这意味着当代经营者创业时,第一笔资金往往并非来自银行,而是来自积蓄、亲属借款和熟人拆借。亲属的资金进入企业,同时带来了另一层问题:这笔钱是投资、借款还是帮助?期限如何?谁有权过问经营?如果企业亏损,亲属是否应当承担损失?
这些问题在创业之初往往不被明确回答,而是依靠"大家都清楚"的默契。默契在企业规模小、亲属关系紧密时能够降低协调成本,但一旦企业扩大、亲属增多、利益分化,模糊的安排就会转化为纠纷。亲属身份还会影响岗位、报酬与控制权:谁担任财务,谁管理仓库,谁代表企业对外,常常先由亲疏而不是专业能力决定。
本章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:宗族联系的存在,不当然意味着共同财产、统一经营或共同担保。宗族可以为个人创业提供信息、声誉与人脉,却不一定为其债务负责;宗族聚会上的亲近,也不等于经营上的一致。研究者与投资者都应当分别核查:谁出资,谁决策,谁承担损失。家庭利益与企业利益在何时一致、何时冲突,是理解越南家族式经营的关键。
三、称谓背后的经济秩序
越南语的人称代词系统,为观察商业沟通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入口。按照 Hy Van Luong 的研究,越南语中几乎没有绝对中性、平等的"你"与"我";开口说话之前,说话者必须迅速判断彼此的年龄、性别、社会地位与亲疏关系,并选择相应的称谓:晚辈称年长男性为 Anh,称年长女性为 Chị,自称 Em;对父母辈则称 Chú、Bác、Cô、Dì,自称Con 或 Cháu。只有在正式、疏远的场合,才使用中性的 Tôi 与 Bạn。
这套系统把亲属称谓带进了办公室与谈判桌。一位年轻的销售经理称客户为 Anh,客户称对方为 Em,这一组合不只是礼貌,它同时设定了一种预期:年长者提供关照与指导,年幼者表达尊重与配合。称谓一旦选定,双方就同时进入了一个含有隐性义务的
位置。
于是出现几个值得观察的问题。当年龄、职位、专业能力与所有权发生冲突时,谁有发言权?一位年轻的工程师比年长的老板更懂技术,他在会议上如何表达不同意见?外国管理者习惯直截了当,在当地团队眼中是否显得不敬?相反,当地员工的"我明白了""好的",究竟表示理解、表示礼貌,还是表示接受?
这里需要保持谨慎:称谓可以提示关系位置,却不能直接推断服从、信任或承诺。一句礼貌的回应,与接受商业条件之间,隔着相当远的距离。对于外国管理者来说,更可靠的做法是把"意见"与"决策权限"区分开来:谁只是表达看法,谁能够拍板,谁需要回去请示?把这几件事分别问清楚,比揣摩称谓的含义更接近事实。
四、非对称互惠:照顾与忠诚的交换
Neil Jamieson 与 Hy Van Luong 都讨论过越南社会中的" 非对称互惠"(asymmetrical reciprocity):位置较低者表达顺从与敬意,位置较高者则被赋予庇护、供给,乃至为下位者谋取福利、自我牺牲(hy sinh)的义务。这种关系看似不平等,却往往通过生命周期的循环得到补偿:今天的晚辈,将成为明天的长辈,前者的服从会在后者的位置上转化为对下一代的照顾与被尊重。
放到企业里,这一机制表现为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双向期待。员工期待老板不只支付工资,还要在家庭困难时伸出援手,在职业发展上给予机会;老板期待员工不只完成岗位职责,还要在关键时刻忠诚、加班、保守信息。工资之外的福利、岗位之外的责任,都很难写入合同,也没有明确的金额与期限——这正是人情义务的特点。
这种互惠为什么能长期维持?一个原因是它降低了监督成本:在信任较高的组织里,员工不必被每一步盯住,老板也不必事事写成条款。另一个原因是它提供了保险:员工遇到风险时,有一个可以求助的对象,而这在正式保险与福利体系不完善的环境里非常重要。
然而互惠也会转化为负担。当老板的照顾变成了对员工去留的控制,当员工的忠诚变成了对不当指令的沉默,当人情债没有清算的可能,互惠就滑向依附。本章因此为全书引入一个重要补充:关系不仅可能形成资产,也可能形成持续性义务。一位经营者所拥有的关系,既是他可以调用的资源,也是他必须回应的要求。
第二编
信用有层次:机会与资本如何流动
五、三种信用如何共同运作
在任何市场里,人们愿意与陌生对象交易,都需要某种形式的信用。为便于分析,可以把信用分为三层:人格信用,来自个人的声誉与既往履约记录;关系信用,来自介绍人、共同朋友与所属社群的担保;制度信用,来自合同、担保、商业登记、财务记录与争议解决机制。
三种信用在不同交易中的比重并不相同。小额、一次性的交易,往往只依赖价格与现场验货;中等规模、需要持续供货的合作,关系信用与人格信用变得重要;大额投资与长期合作,则需要制度信用兜底,但制度信用的启用常常又要借助关系信用才能到位——比如,谁来介绍可靠的律师、会计师,谁能提示对方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。
一个常见的误解是把"合同解决对错,关系决定成败"当作规律。更准确的问法是:关系与合同分别解决什么问题,在哪些条件下能够相互补充?合同擅长界定权利、义务与救济,但难以约束未被写明的意外、善意程度与努力水平;关系擅长促成信息流动与自我约束,却缺乏可强制执行的边界,也可能在利益冲突时失去约束力。二者最好的关系是互补:关系让合同更容易落实,合同让关系不必承担全部风险。
还有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:信用能否从个人转移到企业?一位深受信任的创始人,其个人信用往往先于企业信用存在;当企业需要在他不在场时继续获得信任,就必须通过财务透明、稳定履约和授权明确,把个人信用逐步转化为组织信用。有些企业成功完成了这一转化,有些则始终停留在"认人不认公司"的阶段,一旦创始人退出,交易关系随之崩塌。
六、介绍人的位置
在越南的商业互动中,"经谁介绍"往往比"是谁"更重要。介绍人既是信息的过滤器,也是信誉的抵押品:他把一个人介绍给另一个人,意味着以自己的关系资本为被介绍者背书。
但"介绍""推荐""背书""担保"是四种不同强度的行为。介绍只是让两个人认识;推荐是表示对方值得考虑;背书是以自己的名誉表示对方可靠;担保则是在对方违约时承担实际责任。很多误解产生于把前两者当作后两者。外国投资者听到一句"他是我很好的朋友",容易理解为担保,而介绍人的本意可能只是礼貌性的介绍。
介绍人的价值不止于牵线。他还负责解释:这位合作方在当地口碑如何,那条不成文的规矩是什么,哪些话在当地意味着婉拒。这类信息解释能力,是中间人真正创造价值的地方。
然而,中间人也可能形成新的风险。其一是信息垄断:他成为唯一的信息渠道,从而可以决定谁能够进入合作。其二是利益冲突:他可能同时与双方存在利益关系,却没有披露。其三是责任模糊:当交易出现问题,介绍人往往强调"我只是介绍",而当事人则认为他"应当负责"。本章的核心判断是:一个健康的介绍关系,应当在介绍人退出之后,交易关系仍能够独立维持。如果一笔合作离开了介绍人便无法运转,说明关系依赖尚未转化为稳定的合作结构。
七、圈内与圈外的交易成本
关系之所以在经济上有价值,一个重要原因是它降低了交易成本。在一个圈子里,信息搜寻更容易,信用识别更便宜,协调更迅速;声誉可以通过共同熟人迅速传播,违约者很快会被圈内知晓;共同关系人的存在又对当事人形成约束,使得违约的代价不只是失去一笔生意,还包括失去整个圈子的认可。
但成本的降低,并不意味着成本消失。关系要维护,需要持续的走动、礼节、互惠和回报;退出关系也有成本,因为断绝往来会牵连共同的朋友与亲属。这些成本在账面上不出现,却真实地存在于经营者的时间、精力与心理负担中。
更重要的是,关系降低成本的效果并不是均匀分布的。圈内人受益,圈外人则面对更高的进入门槛:一位新来的企业,要获得同样水平的信息与信任,需要付出更多时间与资源。当圈内的便利伴随对圈外的排斥,竞争不足、价格扭曲与资源错配就可能出现。对某一家企业有利的关系安排,未必提高整个市场的效率。
因此,本书在分析关系的经济效应时,始终区分两个层面:个体收益与整体效果。对个别经营者而言,深耕关系往往是理性选择;对市场整体而言,关系过度集中则可能抑制新进入者、降低信息透明度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随着市场扩大与制度完善,人们会逐渐要求更公开的机会获取和更可验证的信息。
八、五种资本与看不见的义务
经营者如何把已有资源转化为经济机会?本书借用"资本"的概念,区分五种相互关联的资源。货币资本是投资与承受损失的能力;关系资本是接触、合作与动员他人的能力;身份资本是社会位置带来的认可与进入条件,比如"某氏族的后人""某地的同乡""某单位出身";信息资本是获取、核实和解释信息的能力;制度资本是理解规则并通过合法程序完成交易的能力。
这五种资本可以相互转换,但转换有成本、有风险。一位拥有大量关系资本的人,可能利用它获得项目信息,再将信息转化为投资机会,最后变成货币收益;反过来,货币资本也可以用于维护关系、提升身份。然而转换并非总是成功。关系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,往往需要伴随一定的人情回报;信息资本如果得不到核实,可能带来错误的判断;制度资本缺位时,所有其他资本的价值都可能因程序瑕疵而打折。
在此可以使用一个分析性的隐喻:"关系资产负债表"。资产端,是可以获得的支持、信息与机会;负债端,是必须回报的人情、承诺与依赖。这个隐喻只用于分析,不是实际的会计项目——它的目的是提醒我们,一位经营者的关系资本,不能只看"认识多少人",还要看"欠了多少人"。有些人脉看似庞大,其实每一项都附带着未清偿的义务,真正可以自由动员的部分并不多。
第三编
地方有规则:土地、村社与项目经济
九、村社如何进入现代市场
越南传统村社(Làng)的边界,曾以四周的竹篱笆(lũy tre)为象征。Pierre Gourou(Gourou, 1936)把村庄形容为一座"小小的共和国",Nguyễn Hồng Phong〔具体著作出处待核实〕则强调村社的封闭性与对外部权力的穿透抵抗。这些论断带有各自的历史背景与理论立场,但至少说明一点:村社是一个有内部规则、有集体声誉、有成员资格的社会单位。
当一个现代项目落在村社的土地之上,项目方面对的就不只是一份土地文件或一组政府批文,而是一套地方性的社会组织。村里的家庭、宗族与其他地方组织,会通过就业、采购、运输、后勤服务等多种渠道分配项目带来的机会;地方声誉会影响企业能否得到顺畅的合作;居民的诉求可能通过族老、村干部或非正式组织形成共同立场。
需要注意的是,村社并不是一个"统一行动、内部没有分歧"的整体。同一村里,不同宗族、不同年龄层、不同收入群体的利益并不一致;土地被征用与未被征用的家庭,态度也不同。项目方若把"村里"当作一个单一对象,可能在与某一方达成一致之后,才发现另一些人并不认可。
企业进入之后,既有关系也会调整:原有的运输户可能因为项目而获得订单,也可能因为企业引入外部承包商而失去机会;村干部的地位可能上升,也可能因分配不均而受到质疑。理解一个项目的社会成本,需要看它如何改变村社内部的资源与权力关系,而不只是看它支付了多少补偿。
十、软规则与正式制度怎样相遇
"皇律输村俗"(Phép vua thua lệ làng)这句谚语,常被引用来概括越南村社自治的强度。按照论文的整理,它并非简单否定中央集权,而是描述传统时期中央法令与地方习俗之间的拉锯状态。它更适合作为进入这一问题的历史观察入口,不应被当作判断当代法律效力或行政权限的依据——在当代,法律的效力来自法律本身,而不来自谚语。
村社自治的制度载体是乡约(Hương ước)。乡约融合了宗法道德、地方习俗和部分国家法令,内容涵盖共有土地管理、婚丧嫁娶、祭祀、纠纷调解等。在法国殖民时期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,它经历了被改造与被中断,在革新开放之后又逐步获得承认与重建。按论文的叙述,当代越南地方治理中仍可观察到"软规则"的作用,例如土地纠纷的初次调解常经村一级的调解组(Tổ hòa giải)进行。
对企业来说,最实际的问题是:文件里的规则如何变成可以执行的行动?一项法定的程序,落到地方时,往往需要与村干部沟通、征得族老的认可、协调居民的预期;一项没有写入合同的口头承诺,也可能在当地被视为必须兑现的义务。这就带来额外的协调成本。
为避免混淆,企业需要清楚区分三种东西:法定义务,即法律与合同明确规定的责任;商业承诺,即企业自愿作出、可能有商业意义但不一定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承诺;社会期待,即当地社会对企业"应当如何"的想象。三者性质不同,处理方式也应不同。把社会期待当作法定义务,可能使企业承担不必要的负担;把法定义务当作社会期待,则可能触及合规风险。地方协调在什么时候补充制度、什么时候阻碍制度,需要逐案判断,而不是预设一种立场。
十一、土地为什么具有多重价值
土地在越南乡村社会里从来不只是一块生产资料。对农户而言,它是收入来源与家庭保障;对宗族而言,它可能与祖先祭祀、族田和家族记忆相关;对村社而言,它是地方认同与集体利益的载体;对国家而言,它是规划、税收与发展的基础;对投资者而言,它是项目成立的前提。同一块土地,对不同主体意味着完全不同的利益。
因此,讨论土地问题,必须区分三件事:土地权利,即法律上谁享有什么权利;实际使用,即谁在日常中占用和耕作;收益获取,即谁能从土地增值与项目开发中获得利益。三者并不总是重合。一个家庭可能长期使用某块土地却缺乏完整的权属证明,一个名义上的权利人可能并不实际使用,而真正从增值中获益的,可能是介入较早的中间人。
《差序格局的中越比较》一文中提到的"影子地主"概念(本书作者自拟的分析性概念,非援引第三方学术文献),可以作为讨论性的分析工具:它提示我们,在某些历史阶段与地方,土地权益的实际支配者与名义持有者并不一致。但这一概念的解释范围需要与具体制度和历史阶段对应,不能不加区分地套用到所有地区、所有时期,更不能当作对当代任何个案的判断。在当代越南,土地制度、补偿规则与程序,由《土地法》(Luật Đấtđai,历经多次修订,具体条文须以项目启动时点现行有效的版本为准)及配套规定调整,具体项目需要依照彼时现行有效的规定分析,本文不作法律意见。
项目估值时,最容易被遗漏的,是社会协调成本:与居民谈判需要的时间、补偿方案引发的连锁反应、宗族内部关于分配的争议、地方对就业与配套的期待。这些成本不体现在土地价格里,却会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以延误、追加成本或关系紧张的形式出现。
十二、从农业空间到工业园区
当农业空间转变为工业园区,收益与成本的分配问题就变得具体而尖锐。一个工业园区项目,通常涉及开发商、入园企业、原住居民、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,各方的目标并不相同:开发商关心进度与回款,入园企业关心配套与成本,居民关心补偿、就业与生活变化,地方政府关心投资与税收。
信息传播的时间差,是第一个风险点。谁先知道规划,谁先知道征地范围,谁先知道招商政策,往往决定谁能提前布局。这类信息优势,可能来自合法的调研,也可能来自不透明的关系渠道;后者一旦被外界察觉,就会引发争议,影响项目声誉。
第二个风险点是承诺与履行之间的差距。项目初期,各方往往作出许多口头或书面的说明:会优先招用本地劳动力,会修建学校与道路,会提供某种补偿。若这些说明没有清晰的责任主体、时间表和验证方式,日后很容易成为纠纷的来源。居民认为自己被承诺了,企业认为那只是一般性的表述。
第三个风险是各类风险的相互传递:土地取得延迟,会推迟建设;建设延迟,会影响招商;招商不足,会影响开发商的现金流;现金流紧张,又会反过来拖累补偿与配套。这条链条中的每一环,都既有技术与财务因素,也有人际与地方因素。以完整的项目过程为线索,可以看到关系、资本与制度如何共同作用——既不能把所有困难归结为"关系问题",也不能忽视地方社会对项目成败的影响。
第四编
组织有边界:企业成长与关系风险
十三、老板的企业如何成为组织的企业
许多越南民营企业起步时,是"老板的企业":决策集中于一人,信息集中于一人,关系也集中于一人。这种结构在早期非常高效,因为决策链短、沟通成本低、机会抓取迅速。但企业规模扩大之后,它的局限逐渐显现:老板不可能同时出现在所有场合,也不可能亲自核实每一笔交易。
问题于是变成:企业能否在创始人不在场时继续有效运作?这需要几项转变。首先,是从个人决策走向正式授权:谁有权签署合同,谁有权批准付款,谁有权对外代表企业,需要被明确规定并被外部对象所知。越南《企业法》(Luật Doanh nghiệp,现行为2020年版及其后续修正)对法定代表人(người đại diện theo pháp luật)等作出了规定;具体授权范围应以企业章程、股东或股权会决议及商业登记记录为准,核对相关文件,而不是仅凭个人的口头说明。
其次,是家族成员、职业经理人与外部股东之间的关系安排。家族成员往往被视为最可信的人选,但信任不等于能力,也不等于制度约束;职业经理人具有专业能力,却可能因缺乏"自己人"身份而难以获得实际权威;外部股东则可能在信息与控制上处于劣势。三者之间的权限、报酬与责任,需要清晰的制度安排来平衡。
再次,是客户、供应商和公共事务联系的组织化。如果重要客户只认老板本人,关键供应商只与老板私下约定,与地方部门的沟通只由老板亲自处理,企业的核心资源实际上仍然是个人资产,而不是组织资产。要把它们转化为组织资产,需要把联系人多元化、把约定文件化、把流程制度化。
最后是财务边界与责任边界。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是否混同,个人担保与企业责任是否分离,家庭支出与企业开支是否分开,直接决定企业在遇到风险时能否保持独立。熟人管理在企业小的时候成本很低,规模扩大之后成本迅速上升,这是每一家成长型企业都必
须面对的转折点。
十四、带着乡土进工厂
工业化把大量来自乡村的人口带入工厂。如果以为这些人一进入工厂,就自动变成了只与雇主发生契约关系的"个体劳动者",那就低估了乡土关系的韧性。按论文的观察,越南的城市化呈现"带着乡土进城"的特点:同乡会(Hội đồng hương)、宗族网络与村社纽带,在城市中继续发挥作用。
在招工环节,同乡与亲属网络提供了信息与担保:工厂通过熟人招工,可以降低筛选成本;求职者通过熟人应聘,可以获得更可靠的工作信息。在生活环节,同乡网络提供住宿、借贷、照护与生病时的帮助;在收入环节,工资往往不只用于个人消费,还要用于寄回老家、供养父母、支持兄弟姐妹的教育,从而在家庭内部分担风险。
这些安排对劳动者与企业都有好处,但也带来与工厂管理制度的冲突。例如,工厂要求严格的考勤与流程,而劳动者需要回乡参加祭祖或家族事务;工厂按岗位与绩效评价员工,而同乡群体倾向于按辈分与情谊相互照应;工厂重视个人责任,而熟人之间倾向于相互遮掩。企业在管理中若只强调制度而不理解关系义务,容易引发不满;若过度迁就关系,又可能损害公平与效率。
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层面:女性就业、青年迁移与家庭权力的变化。年轻女性进入工厂,获得独立收入,会改变她们在家庭中的位置;青年离开乡村,也改变了长辈对家庭资源的支配。乡土关系在这一过程中既被延续,也被重新协商。本章把"带着乡土进城"推进到生产、劳动与家庭再生产的层面,目的正是看到这种延续与协商如何共同塑造了工业化的社会基础。
十五、关系重组为什么成为经营风险
一家企业的合作条件,很大程度上建立在特定的人际结构之上:某位控制人、某位关键员工、某位介绍人、某位地方联系人。一旦这些人际结构发生变化,就可能传导到现金流、履约与控制权。
举例说明这类传导路径:控制人更换,可能改变企业的战略与合作对象;关键员工离职,可能带走客户与供应商关系;介绍人退出,可能使原本依赖其信誉的合作失去支撑;家族内部出现分歧,可能引发股权与经营权争议;行政联系人调动,可能导致程序衔接出现空档。
面对这些风险,需要有几种意识。一是关系集中度:企业的收入、供应或审批,是否过度集中于少数几个联系人?集中度越高,关系重组时越脆弱。二是替代路径:一旦某个联系人失效,企业是否有可行的替代渠道?三是从社会变量到经营后果的识别:人际结构变化,具体会影响到哪一项收入、成本、许可或合同履行?只有把社会变量翻译成可识别的经营后果,风险才能被管理。
同时要提醒:不能把所有项目变化都归因于关系。一个项目延误,可能是市场需求变化,可能是融资困难,可能是法律程序问题,也可能是组织能力不足。研究与实务都应当同时检验市场、财务、法律和组织因素,把"关系"作为其中一个变量,而不是万能的解释。
十六、合作破裂之后
原来促成交易的关系,为什么可能无法解决纠纷?这个问题在越南与许多社会都有现实意义。
首先,是交易金额超过声誉约束的能力。在小额交易中,违约者会担心声誉受损,从而主动履约;但当金额足够大时,违约的收益可能超过失去声誉的损失,此时声誉机制就不再有效。其次,共同关系人也可能失去协调的动力:他们与双方都有关系,不愿意得罪任何一方,或者在纠纷中出现了自己的利益,调解便失去公正性。再次,情感承诺与责任范围之间可能出现分歧:一方认为"你答应过要照顾我",另一方认为"我只答应过尽力"。
在合作破裂之后,当事人面临几种选择:继续保存关系、协商退出,或者通过正式渠道追偿。这些选择并不相互排斥,却各有代价。保存关系可能需要让步;协商退出可能牺牲部分权益;正式追偿则可能永久性地破坏关系并耗费时间成本。越南法律体系下的诉讼与仲裁——包括越南国际仲裁中心(VIAC)等机构依《商业仲裁法》(Luật Trọng tài thương mại)及各自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——是可用的正式救济,但其适用条件、管辖依据与执行程序,须按具体合同条款、约定的仲裁规则版本及案发时现行有效的法律分析,不能一概而论。
真正有效的做法,是在合作开始时就为破裂做准备:通过书面文件记录关键承诺,通过担保和付款安排控制风险,通过争议解决条款明确路径。协商、证据、担保与正式救济如何衔接,是判断一段合作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准:关系用于降低摩擦,制度用于兜底风险,二者各司其职,而不是互相替代。
第五编
跨境有差异:中国经验的适用边界
十七、为什么"我懂关系"容易成为误判
对来自中国的经营者来说,越南的商业环境常常带来一种熟悉感:饭桌、礼节、"哥"与"叔"的称呼、对介绍人的重视、对面子的在意。这种熟悉感既是优势,也是陷阱。它使人更快进入交往,但也可能让人误以为自己已经懂得对方的规则。
误判往往发生在几个地方。第一,把社交熟悉当作核心信任。共同饮宴、亲切称呼、合影留念,说明双方处于友好的交往关系,却不等于对方愿意共同承担风险。第二,把私人影响力当作正式决策权。对方可能确实认识很多人、说话有分量,但未必具有签署合同或批准项目的法定权限。第三,把国别印象当作地区与行业事实。北方与南方、城市与乡村、国企与民企、传统行业与新兴行业,各自运行规则并不相同。
《差序格局的中越比较》提出的"拟制血缘—实体血缘"差异,本书将其作为比较维度,而不是两国固定不变的性格。它给出的提示是:在中国经验里,熟人转变为"自己人"的路径可能较快;在越南的一些场景中,这一路径可能较慢,且更依赖时间与共同经历。至于快多少、慢多少,则需要经过系统调查,不能凭个别印象下结论。
因此,本书提倡一种更稳妥的态度:中国经验中哪些可以借鉴,哪些需要重新验证。把国别印象还原为具体地区、行业与组织问题:这家企业在哪个省份,属于什么行业,控制人是谁,决策链条如何,关键关系来自何处。越是具体的问题,越能避免笼统的文化标签。
示意性情境
一家寻求进入越南某行业总承包或供应体系的中国企业,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在当地行业
内浸润数十年、曾长期执掌大型行业龙头企业、现任行业协会要职的资深人士。几次会面之
后,对方谈吐熟络、行业人脉尽显,中方团队很自然地认定“这件事有他就成了”。但介绍
人真正能给的,是对行业信息的解释和引荐渠道,招投标本身的决定权不在他手上,对方公
司内部对技术方案、报价与责任划分的最终拍板权也不在他手上。等到合作走到实质阶段
——需要交换非公开资料,需要就成交后的权益分配落笔成文——中方团队才发现,自己此
前默认的“关系已经到位”,其实只走到了前文讨论“自己人”边界时说的“熟悉”,离
“共同承担风险”还差得远。比较稳妥的做法,是把与这类资深人士的合作,从一开始拆成
几个递进的阶段:接触阶段签保密与限定用途安排,实质工作阶段签有偿协作安排,成交后
再签权益与防绕开安排,每一阶段写清谁提供了什么、谁承担了什么义务。这不是怀疑介绍
人的诚意,而是把“我懂关系”这种主观判断,落成“介绍人的位置”一章说的那种可以核
验、可以追责的具体安排。
十八、三种跨境关系场景
在越南的跨境商业活动中,至少存在三种基本的关系场景,它们的信任与责任结构不尽相同。
第一种是越南人与越南人之间。这里,共同的语言、地缘和家庭背景常常提供了较多的信息与约束,但并不意味着一致的利益。同乡之间可能相互支持,也可能因为过于熟悉而相互提防;同一家族的成员可能共同创业,也可能因分配问题反目。
为什么即便在越南人与越南人之间,关系有时仍不足以避免纠纷?这和前文提出的“资本”框架有关:老乡、宗亲或旧同事这层身份资本,能降低最初的接触成本,却不会自动带来关于出资、决策与分配的书面确认。项目一旦进入实质分工,双方仍要各自面对前文讨论信用分层时说的问题——对方是否有过往的履约记录,是否有可以担保的第三方。“越南人与越南人之间”降低的是接触与信息成本,监督与执行成本未必跟着降,这也是为什么第六编要讨论的市场化,往往正是从熟人圈内部先开始要求更明确的书面安排。
第二种是越南人与外国人之间。这一场景里,信息、语言与制度理解的差异是主要问题。外国方往往依赖翻译、中介与合作伙伴获得信息,这使信息的选择与传递成为关键环节:谁在翻译,翻译是否完整;谁在介绍,介绍是否带有利益;谁在解释规则,解释是否准确。
示意性情境
一家外国投资者希望收购越南地方的某类资源型资产(如小型电站或初级加工设施),最初
接触到的,并非资产的实际持有方,而是一家受托联系、代为传递意向的地方公司。在正式
签署保密协议、进入尽职调查之前,外方能够看到的只是笼统的项目描述与粗略的定价区
间;资产的确权文件、历史经营数据、既有负债与担保情况,要等保密协议签署、双方建立
起基本的相互确认之后才会陆续释放。若只看信息释放的先后顺序,容易被理解为“对方在
设置门槛、不信任我们”;但从本书的框架看,这正是“圈内与圈外的交易成本”一章的逻
辑在跨境场景下的具体体现——资产方通过分阶段释放信息,筛选出真正有意愿、有能力推
进交易的对手方,同时保全自己在交易未成之前的谈判地位。对外方而言,更实际的问题不
是纠结门槛本身,而是尽快厘清:眼前这家中间机构,究竟处于“介绍人的位置”一章归纳
的四个层级中的哪一级——只是在做“介绍”,还是已经拿到实际授权来“担保”?这决定
了继续投入尽调成本是否值得。
第三种是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,即在越南的外国商业社群内部。这类社群既有合作,也有竞争;既通过互相介绍降低进入成本,也可能因为竞争关系而隐瞒信息。同国籍、同语言,并不必然意味着利益一致。一位来自同一国家的"前辈",可能是善意的引路人,也可能是潜在的竞争者。
这一场景是本节唯一一种双方共享国别却不共享地方经验的组合,单独拿出来分析是因为它容易被误判。共同的语言、相近的商业习惯和相似的合规框架,很容易被当成前文所说的“制度信用”的替代物,但外国商业社群内部的信息流通,实际上高度依赖“人格信用”与“关系信用”——谁认识谁、谁曾经共事过、谁的口碑如何。圈子小,声誉机制确实管用;可圈子小同样意味着,一旦出现竞争,同胞之间反而可能比对本地伙伴更留一手,因为对方最了解自己的弱点,也最有能力拿这些弱点做文章。
当这三类关系交叉出现时,信息如何被选择和传递,就成了决定性的问题。一个投资者可能同时听到来自越南合作伙伴、本国同乡和专业顾问的意见,这些意见各有立场、各有盲点。成熟的决策者会意识到,每一条信息都经过某个位置的过滤,需要通过多个独立来源加以核验。
借用前文“资本”一章的说法,这三类信息来源对应着不同性质的资本:本地伙伴给的是嵌入市场的信息资本,本国同乡给的是基于共同背景的解释性资本,专业顾问给的是接近制度资本的核验能力。三者互补,谁也替代不了谁。投资者要做的不是判断哪个来源“更值得信任”,而是弄清楚每个来源各自擅长回答哪一类问题。
十九、外国资本能够进入多深
外国资本进入越南,常常出现股权参与、经营参与和实际影响力不同步的现象。资金投入并不自动等于信息获取;名义职务也不自动等于实际权力;股权比例更不必然转化为对客户、人员与资源的控制。
以一个示意性的情境来说明:某外国投资者持有一家越南公司相当比例的股权,并担任董事职务,但企业的主要客户由本地合伙人维护,核心员工由本地合伙人招聘,日常经营决策也由本地合伙人作出。在这种情况下,投资者虽有股东身份,却对企业的实际运转缺乏掌握。一旦与本地合伙人关系变化,企业价值可能迅速缩水。
这一现象提醒投资者,需要把几个层面分别核实:一是名义职务,即公司文件上载明的职位与权限;二是实际授权,即银行、客户、供应商所认可的签字与付款权限;三是日常经营,即谁在真正管理团队、维护客户;四是资源控制,即关键客户关系、技术、场地、许可证是否在企业名下、由企业控制。
示意性情境(续)
另一种常见的组合,出现在以技术、设备与工艺换取股权的合作中。项目约定的股权比例,
可能是本地合作方与外方各占一定份额,但项目的实际投资构成——土地、土建与本地报批
由本地合作方主导,工艺技术、核心设备与生产线由外方提供——跟股权比例不是一回事:
股权比例回答“谁分享收益”,投资构成回答“谁承担了成本”,项目建成后谁真正掌握生
产环节的技术诀窍、谁能在合作破裂时另起炉灶,是经常被前两者掩盖的第三个问题。外方
股权占多数,如果生产环节的关键人员、本地报批与政府沟通渠道都在本地合作方手里,谈
判筹码未必对等;本地合作方股权占少数,只要本地报批渠道不可替代,也未必处于弱势。
上一段归纳的“名义职务、实际授权、日常经营、资源控制”四个层面,同样适用于这种股
权与技术分置的合作结构,不只是普通参股投资才用得上。
外资身份在不同场景中既有优势,也有限制。在某些场景里,外资意味着资金、技术与国际网络;在另一些场景里,外国身份可能使人在地方关系与信息上处于劣势。此外,跨境投资往往同时涉及中国与越南两国的监管要求——中国方面涉及商务部(MOFCOM)境外投资备案或核准、外汇管理(SAFE)等安排,越南方面涉及计划投资部(MPI)、工贸部(MOIT)等主管部门就投资登记、行业准入的规定——具体适用条件随交易规模、行业及两国彼时现行规定调整,两个体系的要求可能不一致,需要在项目设计之初分别核查并标明冲突点,而不是事后补救。本文不作具体法律意见,也不代表对任何现行监管口径的确定性描述,仅提示这一点在结构设计中的重要性。
二十、从个人依赖到稳定合作
外国企业要在越南形成能够持续运作的本地组织,关键在于从个人依赖转向稳定合作。这需要几方面的努力。
第一,建立多来源的信息核验渠道。不要依赖单一介绍人、单一翻译或单一合伙人,而要通过官方登记信息、财务文件、第三方调查、多位当地专业人士的意见相互印证。多来源并不是不信任,而是让信任建立在可核验的基础上。
第二,培养具有专业能力的本地团队。本地团队不仅是执行者,也是企业的"本地记忆":他们了解当地的规则、语言与人际网络,同时具备专业能力,能够在制度框架内处理问题。让本地团队拥有清晰的职责与发展路径,可以降低对个别关系人的依赖。
第三,明确授权、报告与利益冲突安排。谁有权作出哪些决定,谁需要向谁汇报,哪些交易需要事先批准,哪些关联关系需要披露,这些问题越早明确,越能减少日后的争议。
第四,把合作预期落实为可核验的履行事项。口头的"会尽力""没问题",应当尽量转化为书面的时间表、验收标准与责任主体。这不是对对方的不信任,而是对双方预期的共同确认。
第五,建立跨越人员更替的组织联系。如果与对方企业的合作,只依赖某位联系人的个人关系,联系人一旦更换,合作就可能中断。通过多层级、多部门的联系,使合作关系嵌入组织之中,能够提高稳定性。
上述几点原则,最终要落到具体的文件安排上才算真正完成。以一项需要多方专业力量协作、高度依赖某位资深引荐人网络的项目为例:与其等实质合作开始后才发现权责不清,不如从接触之初就把合作拆成几份递进的文件——先解决“能不能看资料”,再解决“实质工作是否有偿、成果归谁”,最后解决“合作成功后各方权益如何分配、能否被绕开另行合作”。这样,本章反复强调的“从个人依赖到稳定合作”,就从一句原则变成了可以签署、可以援引的几份文件,“介绍人的位置”一章提出的“介绍、推荐、背书、担保”四个层级,也就对应上了这四份强度不同的协议。
本编讨论的三种跨境场景、外资渗透深度与组织化路径,最终指向同一个问题:差序关系、科层组织与市场规则这三种秩序,在跨境合作中如何被同时调用、又相互制约?这个问题留到第六编“差序关系、科层组织与市场规则”一章正面展开,这里先记住一点:稳定的跨境合作,靠的往往不是三种秩序中的某一种压倒另外两种,而是三者各自摆在恰当的位置上。
第六编
转型有多条路径:乡土秩序的延续与改变
二十一、市场化为何可能强化某些传统联系
一个常见的假设是:经济增长与市场化会逐步削弱家庭与宗族的作用,个人将越来越多地通过市场与契约相互联系。这个假设有其道理,但并不总是成立。
按论文的观察,革新开放之后,越南宗族活动在许多地区出现复兴:修族谱、建祠堂、举办祭祖日活动。其背后的一个原因,是经济增长提供了更多收入,使人们有能力投入这些活动;另一个原因,是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对家庭与宗族保障的需求——在竞争激烈、风险增加的环境里,人们更需要一个可以依靠的圈子。
迁移也未必切断关系网络,反而可能扩大它。一位离开乡村到城市工作的人,通过同乡会、宗亲会与老乡介绍,把乡村关系延伸到了城市;一位到海外务工的人,通过家族网络获得信息与资金支持,同时也向家族汇款、承担义务。传统联系因此在新的空间里获得了新的功能。
这些联系甚至可能服务于新的商业合作:家族成员之间共同投资,同乡之间互相介绍订单,宗亲会成为商业信息的交换平台。但也存在相反的力量:当个人的收入与选择能力增强,他们可能不愿再承担过多的义务;当年轻一代的价值观发生变化,他们可能更愿意通过契约而不是人情建立关系。因此,本章的判断是:市场化对传统联系的影响不是单向的,而取决于具体的条件——收入结构、风险环境、代际观念与制度供给。
二十二、城市、平台与新一代经营者
当关系机制进入城市、平台与新一代经营者的世界,它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?
从线下介绍到社交平台与商业社群,是第一个明显的变化。过去,一位陌生的生意伙伴需要通过多层熟人才能接触;现在,社交平台与电商平台提供了大量新的接触渠道,人们可以直接联系陌生对象,也可以通过评价、评分与交易记录了解对方的历史。平台记录与熟人推荐并没有相互取代,而是形成了组合:一位买家可能先看平台评价,再向熟人确认,最后才决定下单。
新职业网络与跨地区合作,是第二个变化。自由职业者、电商卖家、内容创作者、跨境贸易者,形成了不同于传统乡土网络的职业社群。他们的信任建立在专业能力、平台记录与共同项目之上,而不仅仅依赖血缘与地缘。但即便如此,这些社群内部也会出现亲疏排序:谁是"核心成员",谁是"外围参与者",谁可以得到内部信息与机会。
第三个变化,是年轻经营者与家庭期待之间的协商。新一代经营者受教育程度更高,接触国际信息更多,他们可能希望以更专业的方式经营企业,而长辈则可能期待他们优先照顾家族成员、维护亲属关系。这种张力有时导致冲突,有时催生新的折衷方案,例如把家族成员安排在合适的位置上,同时引入职业经理人。
数字化既创造了新的机会,也可能带来新的依赖:平台规则的变化、算法的调整、数据的控制权,都可能使经营者对平台形成依赖。关系机制在新环境中并没有消失,而是以新的形式出现。
二十三、差序关系、科层组织与市场规则
一项经济行为,往往同时受到三种秩序的影响。差序关系通过亲疏形成信任与义务;科层组织通过职位、权限与程序确定谁能决定什么;市场规则通过价格、质量与交付要求约束交易。
三种秩序在不少场景中相互支持。例如,一位经营者通过熟人介绍获得了与某政府部门沟通的机会(差序关系),随后按正式程序提交申请(科层组织),并依照市场价格签署合同(市场规则)。在这个过程里,关系提供了接触,程序提供了合法性,市场提供了定价。
但在另一些场景里,三者相互冲突。熟人希望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得订单,而企业的价格政策要求统一;科层程序要求公开招标,而某位关键联系人希望内部定向;市场竞争要求快速交付,而人情义务要求先照顾亲属的进度。这时,谁来承担协调成本?往往是处于中间位置的人:中层管理者、项目负责人、一线业务员。他们既要回应熟人的期待,又要遵守组织的要求,还要满足市场的标准。
因此,本书把原来的"三层社会"模型调整为多种秩序在具体场景中的交织,避免把家庭、国家与市场理解为彼此分离的固定层次。真实的经济行为发生在交织之中:同一个人,在家里是晚辈,在公司是主管,在市场上是卖家;同一件事,既是人情,又是工作,还是交易。理解越南经济,需要看到这种多重身份的交叠,而不是简单地划分"传统"与"现代"。
二十四、从有限信任到广泛合作
在任何社会里,经济发展都伴随着一个共同的趋势:合作的范围逐步扩大,越来越多缺乏私人联系的人,能够稳定地参与共同的经济活动。这个趋势能否顺利实现,取决于几个条件。
其一,机会获取是否更加公开。当招聘、招标、采购与融资的信息更加公开,陌生人获得机会的门槛就会降低。其二,商业信息是否能够独立核验。如果企业登记、财务报表、许可证件与履约记录可以被外部查验,人们就不必完全依赖熟人来判断对方。其三,企业信用是否能够超越创始人:企业以自身的组织、制度与记录赢得信任,而不是依赖某位创始人的个人声誉。其四,权利与义务是否具有可预期性:当规则稳定、执行一致,人们才愿意与陌生人签订长期合同。
即使陌生人合作扩大之后,关系仍然承担某些功能:它提供信息解释、情感支持、风险分担与危机时的互助。因此,转型不是关系的消失,而是关系功能的重新分工——部分功能被制度取代,部分功能被保留,部分功能被重新定义。
本书对转型的观察,围绕四个指标展开:交易范围,即经济活动能够扩展到多远的陌生人;进入成本,即新进入者需要付出多少额外代价;组织延续性,即企业能否在人员更替后持续运作;风险承担方式,即风险主要由个人、家庭、宗族,还是由保险、法律与市场承担。这些指标不预设所有社会走向同一终点。中国与越南所走的路径,也许会在某些维度上趋近,在另一些维度上继续分化。
结语
理解关系,也理解关系的边界
回到导论中的那笔交易。当外国企业与越南经营者终于签下合同时,我们可以分别辨认:谁提供了机会,谁承担了信用,谁拥有正式权力,谁付出了协调成本,谁取得了收益,又是谁将在合作失败时承担损失。
在这些问题的背后,是本书试图建立的一种视角:关系位置决定了人们被赋予的信任与义务;信任与义务影响资源配置与企业组织;企业组织的强弱又决定了收益与风险如何在个人、家庭与企业之间分配;而在制度与市场不断变化的背景下,这一切又在持续地被重塑。
需要再次强调几个边界。第一,差序格局是一种分析框架,不是对越南人的性格判断;把中国与越南分别归结为"弹性关系"与"刚性关系",是本书努力避免的简化。第二,论文中的比较判断,如宗族实体性、"自己人"边界、村社软规则、长老权力的语言—身体锁存,都需要通过地区、行业、代际、成功与失败案例,进一步加以检验;关于信任形成周期的观察,更应当通过结构化访谈或问卷调查来验证。第三,越南内部的区域差异——红河三角洲、中部与湄公河三角洲——以及城市新中产、跨国劳工等新兴群体,在现有研究中尚未得到充分讨论,是后续工作必须补足的部分。
如果说这本书有一个最终的判断,那就是:理解越南经济,需要理解关系怎样组织合作,也需要理解这些关系的成本、边界,以及它们如何在制度与市场变化中被重新塑造。关系既不是必须绕开的障碍,也不是可以一劳永逸的捷径。对经营者来说,最有价值的能力,不是"会做关系",而是能够分辨:什么时候关系是资产,什么时候它是负债;什么时候应当依靠关系,什么时候应当依靠制度;什么时候需要深耕一段关系,什么时候需要让合作脱离对个人的依赖。
从这个意义上说,"乡土"并不是一个落后的标签,而是一种社会结构的名称。它有自己的逻辑、成本与韧性,也有自己的转型路径。认真对待这一逻辑,既是对研究对象的尊重,也是对跨境合作中每一个当事人的负责。